1出口企业如何查询出口退税率?

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依次点击【公众服务】【公众查询】【出口退税率查询】或【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出口退税相关信息查询】【出口退税率文库查询】进行查询。也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进入首页主菜单纳税服务栏目,点击【出口退税率查询】进行查询。

 

2出口退税率为零的货物,是否需要视同内销进行处理?

出口退税率为零的货物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征税率为零即纳税人为免税购进的货物,该类货物出口免税;第二种是征税率不为零,该类货物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七条规定的需要视同内销的货物,即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的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不包括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中标机电产品、列名原材料、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海洋工程结构物)。

 

3出口发票应开具零税率还是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若纳税人出口的是退税率不为零的货物,享受出口退(免)税的,则开具税率为零的发票;若出口的是退税率为零且为免税的,则按照免税开具发票;若出口的是退税率为零但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开具发票时税率栏选择适用征税税率。 

 

4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计量单位和与其相匹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计量单位不符的,能否申报退(免)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二条第五款规定,201351日以后报关出口的货物(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除下款规定以外,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报出口退(免)税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第一计量单位、第二计量单位,及出口企业申报的计量单位,至少有一个应同与其匹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计量单位相符,且上述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商品名称须相符,否则不得申报出口退(免)税。

上述下款规定是指,如果属同一货物的多种零部件需要合并报关为同一商品名称的,企业应将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不同商品名称的相关性及不同计量单位的折算标准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申报退(免)税。

 

5纳税人存在的出口报关收入应在什么时间点确认为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买卖双方采取FOB价结算的,当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或取得已交付至船上的证明并通知买方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在货物交到船上时同时发生转移,并由卖方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对于上述情况,卖方应以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仁禾财税业务范围:

1、代理记账、整理旧账盘账;代理纳税申报、所得税汇算清缴、代理申领发票等

2、代理申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代理申办税款减、免、退手续等

3、代理企业(个体户) 注册、营业执照年报、变更、注销等

4、出具公司税务审计报告(包括税务清算报告、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税务注销清算报告等)

5、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注册、专利注册、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办理)

6、涉税鉴证(包括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和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等)

7、税务咨询(包括各类财税相关的问题咨询、企业财税问题剖析)

8、高企认定(辅导企业进行高企申报,帮助企业准备高企所需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