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这三个问题你一定要知道,企业哪些费用属于研发费用?研发费用是否能和其他政策一起享受呢?武汉代账报税 代理记账 财税代理业务欢迎随时联系咨询!

问:企业同时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小型微利企业两个优惠政策的条件,两种优惠是否可以同时享受?

 

答:根据《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第二条规定,《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第三条所称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的税收优惠情形,限于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

 

因此,如果企业同时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与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的条件,可以按规定同时享受。

 

 

:企业2023年新购进的器具、设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如何扣除?

:根据《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以及《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文件有关规定,企业在201811日至202712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

1、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

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2、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

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 75)、《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等相关规定执行。

上述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中的研发费用包括哪些?

:具体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等费用,其中,其他相关费用采取限额扣除的方式。

 

《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通知里面作出了明确的列举,有需要自行参照,

 

提示: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不属于人员人工费用,应按《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的规定列入其他相关费用,并采取限额扣除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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