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很常见的问题,公司没有车,员工开自己的车出去办公,产生的各种费用例如油费、停车费等费用应该如何处理?能不能实报实销?这方面有什么具体规定吗?其实是有的,按照规定应该和公司签约。武汉财税服务 武汉代账报税 武汉代理记账业务有需要随时联系我!

税务局的具体回复如下:

企业因工作需要租用个人车辆并支付给员工租金等费用的用车方式,属于租赁,企业发生的租赁费用可凭有效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与个人未签订租赁合同而支付给员工的所得,企业租金费用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员工所得需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与个人签订了租赁合同,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金,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对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其他应由个人负担的汽车费用,如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也就是说员工开私家车办公司业务如果想要合理合规报销就需要与公司签订租车协议。如果没有签订协议或者协议签订的租金为0元,后续强行报销可能会让企业面临一定的税务风险。同时对个人来讲获得的报销款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税。

 

 

私车公用的费用能否正规报销,无非就是如何使用私车规范化的问题。现实工作中最常见报销方式有三种:

第一种方法:把车租给公司,与公司签订租车协议,开具车辆租赁的发票进行报销,操作起来正规简单。

第二种方法:私车公用时产生的费用,通过交通补贴的方式还给个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三种方法:根据每月私车的实际花销报销,更贴近实际。

这种方式的缺点是企业报销个人的费用,属于福利费支出,在工资的14%限额内扣除并且,加油费、过路费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进项税不允许抵扣另外还需要计算个税!

 

 

但实际上处理起来很灵活,很多不会有签约合同之类的东西, 由于车辆使用的随意性,是公用还是私用很难区分,也较难判定发生的费用是个人消费还是企业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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