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意!2024-2027 年对特定专用设备进行数智化改造,符合条件可享所得税抵免。但有 6 类情形无法享受,还需警惕税务风险,一文理清政策要点。

一、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在202411日至20271231日期间,对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其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二、不能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形

1设备不符合目录范围:专用设备未列入《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8年版)》《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或改造后不符合目录规定条件。

2不属于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改造内容未涉及数据采集、传输、分析、智能控制、数字安全等规定情形。

3未实际使用改造设备:改造完成后5个纳税年度内转让、出租专用设备,或未实际使用改造后的设备。

4改造投入归集错误:将退还的增值税税款、运输安装调试费用或财政拨款资金计入改造投入,或支出划分不清。

5改造投入超比例:改造投入超过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的50%,超出部分不得抵免。

6融资租赁未取得所有权: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设备,合同未约定租赁期届满时设备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或实际未转移所有权。

三、税务处理常见风险

1政策适用错误:误将不符合目录范围或改造情形的设备纳入优惠范围,导致多抵免税款,面临补税及处罚风险。

2投入核算不准确:未单独核算改造投入,或未合理归集支出,导致抵免基数错误,可能被税务机关调整。

3资料留存不完整:未按规定留存改造方案、技术合同等资料,无法证明符合优惠条件,可能影响享受优惠资格。

4结转年限超限:未注意结转年限限制,超过5年仍未抵免的部分仍申请抵免,可能被税务机关拒绝。

5融资租赁处理不当:未明确融资租赁设备所有权归属,或未在合同中约定所有权转移条款,导致无法享受优惠或需补缴税款。

 

企业享受优惠时,需精准把控设备目录、改造范围与投入比例,留存好资料,避免政策适用与核算风险,确保合规享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