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武汉财税咨询 代理记账 代账报税 财务外包业务随时联系我们!
一、企业暂估成本如何处理?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二、企业暂估成本最晚何时取得发票?
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次年5月31日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三、暂估入账金额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吗?
主要取决于企业的性质。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由于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故购进货物相关的进项税额应当计入货物的成本价。所以,小规模纳税人暂估入账的金额中应当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四、对方已经失联,或者破产、注销,无法取得发票怎么办?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1.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2.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3.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4.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5.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6.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第1项至第3项为必备资料。)
仁禾财税业务范围:
1、代理记账、整理旧账盘账;代理纳税申报、所得税汇算清缴、代理申领发票等
2、代理申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代理申办税款减、免、退手续等
3、代理企业(个体户) 注册、营业执照年报、变更、注销等
4、出具公司税务审计报告(包括税务清算报告、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税务注销清算报告等)
5、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注册、专利注册、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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