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符合规定的税前扣除凭证。武汉代理记账 财税咨询 财务外包 业务欢迎随时联系我们!
【汇算清缴期结束前】
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
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
【追补扣除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企业以往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仁禾财税业务范围:
1、代理记账、整理旧账盘账;代理纳税申报、所得税汇算清缴、代理申领发票等
2、代理申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代理申办税款减、免、退手续等
3、代理企业(个体户) 注册、营业执照年报、变更、注销等
4、出具公司税务审计报告(包括税务清算报告、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税务注销清算报告等)
5、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注册、专利注册、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办理)
6、涉税鉴证(包括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和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等)
7、税务咨询(包括各类财税相关的问题咨询、企业财税问题剖析)
8、高企认定(辅导企业进行高企申报,帮助企业准备高企所需的资料)